新生申請學費退款之安排 (2016年8月10日至9月9日)
2016年08月10日根據香港大學規定,除特殊情況外,學費一經繳交,概不退回及轉移到其他帳戶。有關詳情,請按此。
退款申請日期* |
辦公時間 |
2016 年9月9日或之前 (星期一至五,公眾假期除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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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10時至下午5時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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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如符合指定學費退款要求,請帶備指定文件於退款申請日期親身到本院九龍東校舍2樓學院辦事處 (九龍灣宏開道28號) 遞交退款申請。逾期申請將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