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生申请学费退款之安排 (2016年8月10日至9月9日)
2016年08月10日根据香港大学规定,除特殊情况外,学费一经缴交,概不退回及转移到其他帐户。有关详情,请按此。
退款申请日期* |
办公时间 |
2016 年9月9日或之前 (星期一至五,公众假期除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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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10时至下午5时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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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如符合指定学费退款要求,请带备指定文件於退款申请日期亲身到本院九龙东校舍2楼学院办事处 (九龙湾宏开道28号) 递交退款申请。逾期申请将不受理。